借閱服務

閱覽規則
一、本館所藏圖書、期刊係供本校現任教職員工及在學學生參考、研究及閱覽之用。
二、凡典藏圖書、百科全書、參考工具書、絕版圖書、報章及當期期刊僅限在本館內閱覽,概不外借。
三、書庫於圖書館二、三樓採開架式,讀者可親自取書再至服務台辦理借書手續,但不得由他人代辦。
四、借出圖書資料如遇有清查、整理、改編或裝訂資料時,應於收到通知後迅即交還。
五、借書冊數已滿定額者,在未還期間,不得另借他書。
六、若學生借書期屆滿未還,本館得視情節輕重,停止其借書權(以逾期日數計算)。
七、讀者應愛護所借圖書,不得圈點加註、塗改撕摺,否則停止借書的權利 。
八、借出圖書如有遺失、撕毀、圈點、評註、缺頁等情事,須照原樣(或原價)賠償。遺失或損毀整部(套)圖書之一冊或一冊以上者,其賠償概以整部計價。
九、教職員離職或學生畢業、休學離校時,須在離校前還清圖書。
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借閱冊數及期限規定
教職員工: 借出圖書總數為15冊,借期30日,得再辦理續借手續,續借一次30日(書籍連續續借限2次)。
學 生: 借出圖書總數為6冊,借期14天,得續借1次14日(續借必須在借期屆滿前辦理另連續續借限2次)